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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老公离婚可我有两儿子大的20岁小的12岁了,我想抚养小儿子,对方肯定不给我,如果他不给我也不想给他抚养,

其他 2015-02-01 13:3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超过10岁,应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起诉离婚
  • 您好!通过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您要搜集证据证明您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法院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的,另外,鉴于孩子已经12周岁,法官一般会将孩子的意愿纳入考虑。 如需帮助可致电。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
  • 你好,可以诉讼争取。
  • 您好,请收集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
  • 你好,孩子十岁以上可有孩子自己选择跟谁。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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