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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上门女婿有两个孩子,大女子12岁,小儿子10岁,今年7月,周某出车祸死亡,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与周某一起生活的岳父岳母都是满60的人了,周某还有亲生父亲73岁了也需要周某赡养。假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周某为40%,肇事方为60%。按照四川2010年新标准赔偿。请问肇事方应赔偿哪些项目?1、安葬费?2、两个小孩的抚养费?3、周某的亲生父亲(73岁)的赡养费?4、周某的岳父岳母(56岁和59岁)(因为周某是上门的女婿)的赡养费?5、周某妻子的精神损失费?6、为周某处理后事的误工费?(按5人三天的工作量算)。请专业的律师帮忙算算,哪些可能是多少?哪些可能不会算?我将做一个参考。做到心中有数!

其他 2010-07-21 19: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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