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贵州人,丈夫是湖南人,2007年3月6号我和丈夫办理了结婚证,但是由于经济不好一直没有举行婚礼,确定婚姻关系后,他就外出打工,后来帮人接点小工程做,他说等他事业稳定点的时候就马上办理酒席,可是我却在一次意外中受了重伤,腰椎3至腰5段粉碎性骨折,当时要做手术就打电话给他,叫他速回签字手术,可他听我妈妈在电话里说术后残疾的机率可能占60%的时候,他就只打了4000千块钱回来,从此以后电话就一直关机在也联系不到他了,直到我出院康复有一年的时间,我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他,在我千哄万哄下、才来看了我一次,而且是在我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才勉强答应来的!见了他以后我也原谅他了,本想只要以后好好过就行,就这样他匆匆忙忙的走了,谁知道他明知道我已经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还是一样不管不问我,连我电话都卜接的,到了2010年的春节我自己去到他家找到他时,他就提出了离婚“原因是我不能生孩子”,我考虑到自己的生育问题,当时就告诉他,在给我半年治疗时间,他也说好了如果半年内我把不孕治好了就不和我离婚,就这样他又出门了,可还是一样不准我去他住的地方找他,多说两次就不接我电话,我没生活费了打电话给他要,也推三推四,为了不接我电话把号码也停用了,我现在是彻底明白了,这个男人心里已经不爱我了,我还要这样的丈夫有什么用,所以我现在想起诉离婚并要求他给于一定的精神赔偿!

离婚 2010-07-21 19: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