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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是大学的在校实习生,因上海市黄浦慈善演艺公司到我校招实习生,所以我就来这实习!当时说来公司签6个月的合同,也要给我们买保险,还要专门的老师培训,主要负责世博会的外围宣传。 2、来公司两个月了,合同、保险、老师都没有。所以我们决定辞职。从2010年5月7日来到公司的,所以我们的工资也是每个月的七号结算!7 月7号到21号我们递交辞职申请,公司也允许我们辞职了,但是说我们工资一分钱都不给,还要我们出去每次演出的饭钱补贴。他们态度很强硬,就是不给我们工资!所以我们要用法律来解决!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7-23 1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尽管对于每个实习生来说,报酬数额并不是很高,但由于属于团体事件、又是涉世博的问题,建议可以通过学校、劳动监察保障部门的反映、投诉、举报来解决你们的实际困难。
  • 有没有当初招生时的文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你们被录用的证据。建议你们找学校帮忙,实际不行只能找劳动监察部门了。因为你们是在校实习,也不能以劳动者身分仲裁,最差的结果就是民事诉讼。
  • 尽管对于每个实习生来说,报酬数额并不是很高,但由于属于团体事件、又是涉世博的问题,建议可以通过学校、劳动监察保障部门的反映、投诉、举报来解决你们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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