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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06年进入该单位的,由于个人问题于10月10日提出离职(根据单位规定提前一个月交了离职报告)我单位是个度假村,实行累计工作时。到我离职时我多余六十几个工时。为此单位领导通知我11月1号开始不用去上班了,到11月10号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合理?我有没有年休假?

争议解决 2008-11-02 09: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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