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在我们县医院五月十二日做右肾囊肿手术。术前囊肿8.5*5.6.(去顶减压术约20公分)引流排一宿矿泉水瓶约3厘米左右。第二天第三天在没排。第三天把引流管撤掉,医生说手术非常成功。第十二天出院时我右下腹麻木,疼痛。我问医生回家需要继续打针吗?医生说不用,回家养,一个月后我给医生打电话咨询。说我里面痛,什么原因。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好。医生给我解答说,那么大伤口。肌肉和神经断开,疼痛是正常。我七月一日做彩超发现里面囊肿6.5*5.4 *5.7(50天)。需要在做第二次手术。请问我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我能不能要求医院赔偿?

其他 2010-08-13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