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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我们结婚已10年了,有一孩子10岁;女方的坏习惯:好吃、懒做、还有偷盗的行为,让我难以忍受,经多次教育没有任何效果,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对孩子没有做到尽母亲的责任:多次让孩子受到伤害,在孩子两岁时,把孩子的手多次拖臼,她还回娘家好多天;全然不顾孩子的疼痛;婚前有一房子是父母所建,婚后又加盖了二层,但大部分是父母和弟弟向亲戚朋友所借;像这种情况,离婚后房子的分配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会是怎样的?女方是否有权利抚养孩子?父母的房子女方有没有权利分享?请律师指点一二,本人将感激不尽,谢谢!

诉讼 2010-07-27 10: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前部分属于你个人,婚后部分属于共同。孩子只要能证明孩子跟你生活对其成长比较有利,那么判归你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因为孩子比较大,很大承担会取决于孩子的意见。
  • 您好! 1、关于房子部分,婚前建的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建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至于你所说的婚后建房大部分是向外人借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对方共同分担; 2、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上双方都有权利,最终由谁扶养要分析具体情况,基本原则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出发来考虑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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