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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9月购买本镇xx开发公开发的房产1套,本人按对方要求的时间交纳了房款,并签定了合同。由于买的是现房,合同明确了交房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本人多次上售楼处询问交房日期,但对方一直以种种原因为由延迟交房。2014年8月我无意中发现,我所购的6楼与7楼同一位置有贯穿性裂痕。我询问售楼处如何处理,对方说尽快修复。但是2015年2月15号当我准备接房,发现原来的裂痕依然存在,只是简单的在墙面上用水泥抹了一下,裂痕依然清晰可见。对方售楼依然说再修复,你愿意接房就接,不愿意就等。我想咨询我这个情况应该以什么方式能得到最好处理?

其他 2015-06-16 08: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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