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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私企员工,企业没有为我们买任何保险,请问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诉讼 2014-02-06 23: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1、考勤记录;2、工资支付凭证 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3、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志、往来电邮等;4、社保记录;5、同事证人证言;6、与用人单位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资 料;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8、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工作牌,以及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印制的名片等。
  • 首先,1、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待合同签定后将合同送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鉴证;2、填写好劳动用工花名册,送到劳动监察大队核定申报工资基数。
    其次,将申报并核定的职工工资基数表送到社保部门后等待通知;如果是新参保的单位和员工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2、单位税务登记证;3、单位法人身份证;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5、填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6、参保人员小一寸照片一张。注意,以上证件均需同时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必须为你们购买工伤保险和养老、失业保险,你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
  • 找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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