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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父原来和奶奶生活在一起,房子写的是奶奶的名字,后来我妈妈带着我嫁了过来,奶奶把房子写成了我继父的名字,听说他们有个财产分配书的,后来我家又把房子装修了,奶奶也去世了,但是后来我们这里说要拆迁,然后爸爸的兄弟姐妹,就说这房子有他们一份。怎么办,

其他 2015-06-23 07: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房产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追问】谢谢,不过,当时我刚过来的时候我妈也怕这样就让我继父和奶奶签了个文件,就是说把这个房子写我继父的名字,然后我奶奶还按了手印的,有用么,当地律师说是有效文件,而且据说还有他们当时还签了个财产分割证明,房子好像是归我继父的。那这个房子是算我继父几个兄弟姐妹的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了。
  • 看拆迁政策
  •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房产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
  • 你好,房子应该属于你继父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你继父的兄弟姐妹一般是不能主张拆迁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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