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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以下问题是目前我们遇到的,请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在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是,以\"培训费\"为名义压扣员工一个月工资.每个员工在签劳动合同时必须签署该合同.要求这部分\"培训费\"必须在员工任职满一年后离职才可以退还. 备注:事实上公司没有提供培训,也没有任何培训文件. 我的问题: 1.如果签了\"培训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2.在任职未满一年,但是以正规的程序提出辞职,是否有权向公司索要压扣的那部分\"培训费\"? 3.如果公司以签署了\"培训合同\"为由拒绝支付那部分\"培训费\",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谢谢!

其他 2010-07-28 15: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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