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0年4月8日去的A公司当会计,到了6月3日。我因家中有事要求辞职。这近两个月时间,他们没和我签过劳动合同,他们把我的辞职书放在一边,也不批,我上班到6月8号就和他们说我有事要办,他们就让我写请假条,写了一周的,一周后我再请假他们就不允许了,还要求我继续上班,我没有再上,他们就以旷工为名扣发了我6月份的那几天的工资,我在6月份都办理了交接手续后才批的我离职,请问,我应该不应该索要我的工资?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

仲裁 2010-07-28 15: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