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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我父亲因脑出血在东莞市某医院手术,第一次手术后就可以下床走路,生活完全可以自理。但是在手术后第四天,医生说又在脑部发现出血现象,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结果手术后我父亲就不能说话,手脚不能动弹,CT发现,医生在脑部插入的导流管,位置插错了,导流管没有插入出血位置,而是插入大脑中间去了,严重损伤了运动神经中枢,并且导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并在手术第二天就发出病危通知书。后来在我们家属的力争下,这家医院用救护车把我父亲送到广州南方医院进行抢救。今年2月份才出院,总共在医院住了4个多月,不但花费了巨额医药费(家庭因此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债务),我父亲现在还落下的半瘫的后遗症,左手和左脚现在都是瘫痪的,完全不能生活自理。

诉讼 2010-07-29 08: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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