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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刚好撞上我准备转弯的机动车,而且非机动车的速度快的惊人,而我的车处于准备转弯,速度很慢,所以当时局面基本上就是他对着我的车头撞,我的车业撞花了,由于非机动车自己车速太快,而导致自己撞飞出去,一只脚粉碎性骨折,我们的车都进了交警大队,他在医院,也没有说什么,而交警说他在医院无法做笔录,还要我们先交押金15000才能取车,再等责任认定,说就算我们没有责任也必须出10%的赔偿金,我觉得不怎么合理,因为我完全没有任何违章,反倒他撞向我的车,为什么还要我赔偿呢?请问我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呢?希望专业人士给予建议,万分感谢!

其他 2010-07-29 0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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