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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中餐厅服务员,于2013年9月份入职,办理了入职登记,没有签合同。2014年8月11日因矛盾我生气直接没有去上班,10天工资没要,(每月10号发工资)自动离职。期间领导和朋友劝解,消除矛盾,大概在8月19日,又回到公司上班,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结果今年过年给我发年终奖从9月算起之前的不算,不管他有没有道理,我心里很不舒服,在公司16个月没功劳有苦劳,很寒心,现在想离职,领导说人手不够,暂时不让走,不给我结工资怎么办?最近我了解到没签合同公司好像是违法行为,我有权获得赔偿的是么?我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提出离职和赔偿!还有餐厅忙的时候经常工作10小时以上,没有补贴加班费,如圣诞节,情人节,工作长达13个小时。是否违法?公司很多规定都是霸王条款,另外还存在使用未满16周岁的员工情况!通过劳动仲裁我能获得那些赔偿?

其他 2015-07-10 07: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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