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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内搬迁合同地址为xx高新区惠风6路现搬到惠城区(2)公司春节放假后大年三十(2015年2月18日)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3)公司要求春节后(2015年2月26日)到新厂址上班员工不愿随迁.此种情况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谢谢。。。

其他 2015-07-13 06: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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