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某幼儿园的负责人,我园有位小朋友在幼儿园和同伴一起在滑滑梯上玩耍时,在未听取老师的提醒下,其中幼儿甲意外推倒了幼儿乙,造成幼儿乙的左手骨折。随后园方马上联系幼儿乙家长并送至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垫付所有医疗费用。现幼儿乙已经出院,但是幼儿乙家长向幼儿园提出高额赔偿金,并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请问幼儿园该承担什么责任?对家长的此类高额赔偿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幼儿乙的伤残鉴定应该参照什么标准进行?《工伤鉴定》还是按《交通事故鉴定》? 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我去司法鉴定所咨询时,总按《工伤鉴定》标准解释?好象是说湖南省高院出了这样一个文件?意外伤害,人身伤害伤残鉴定必须参照〈工伤鉴定〉标准?

其他 2010-07-30 21: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幼儿甲他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幼儿园只承担补充责任。
  • 你好,幼儿园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看幼儿园是否有尽到应有的职责与义务,如果未尽职责与义务,需赔偿。
  • 甲方父母承担乙所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不构成伤残的不予赔偿 以司法鉴定所的规定办理,构成伤残的,需要根据相应标准支付赔偿金 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不承担主要责任
  • 先可以去作一个伤残鉴定,不是工伤鉴定。幼儿甲他的监护人也要承担责任的,幼儿园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应当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如果有过错,承担补充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娄底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