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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63岁了,与同村人争吵,对方打伤了我爸爸的头部,手指,还有摔倒了,我爸报警了,去镇医院,缝了两针。打了破伤风和消炎药,派出所出面调解,协议写对方付医药费,后续治疗本人承担,大队支书监督执行。我爸学历不高,也不想把事闹大,就签字了。打针期间感觉不舒服,去市医院检查,结果是主动脉夹层,转武汉同济医院,结果为肠系膜上动脉夹层。花费了4万元。可对方一分钱医药费没有付,也没有拘留。这病与打架有关系吗,他们做法合理吗?我还能起诉他拘留他吗?如果调解的话,医药费他应该承担多少?他们要求看病历,合理吗?

其他 2015-07-18 06: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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