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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2015年2.27日晚上正常行走被一辆电瓶车从后方撞到,造成第十二胸椎椎体压缩性骨折,腿部有一分米左右的外伤缝合了八九针,医生说要绝对卧床两个月,对方负全责,但是骑电瓶车肇事的人患有精神残疾,由他的姐姐全权代理,对方是上海本地人,我们是外地人,我妈是农村户口,我们家里条件不好,对方家庭也不好,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谢谢律师们能回答一下,拜托了!

离婚 2015-02-28 15: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报警由警方认定责任。到时可就赔偿问题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肇事者或者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追问】李律师谢谢您的回答!非常感谢,我母亲63岁,交警已经做出责任认定了,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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