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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出车祸一年多了,因伤势严重,花费近百万,这一年多来几乎都在医院,家里背负巨债。因付不起律师费用,找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免费帮助,可似乎他不上心,一直到现在一年多了官司都没打。事故鉴定责任三七开,对方占七成责任,对方是分期付款的大车,有全险。请问官司还能打赢吗?最高能拿到多少赔偿?

其他 2015-03-02 14: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建议委托律师及时搜集相关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因为我父亲伤势严重,家里精力都在我父亲身上,导致1年多了没打官司,至今还在搜集证据。请教一下,时间越久是不是对我们越不利,是不是有诉讼时效限制?
  • 你好,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相关费用。
  • 您好,这个要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金,营养费,护理费等
  • 1,你好,可以申请更换律师。能够获得多少赔偿需要计算。2、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或证据,找律师面谈(免费)或电话交流,让律师全面了解情况后才能给出专业而又准确的答复。这样不仅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权利,而且还可以降低法律风险,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为你的描述不清晰,又没看到书面材料,无法给出更加详细的答复,请见谅。 3、以上回答,系刘云成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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