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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结婚两年,刚生一个女儿才两个月,想起诉离婚,因两人不在一个地方工作,他在苏州,我在上海,是否可以在我们户口所在地起诉(我们都是江苏淮安人),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吗

离婚 2016-03-30 06:2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如果能开到他的经常居住证明,可以在苏州起诉。 孩子才两个月,不要折腾,先好好带孩子。
  • 一般到被告所在地起诉,你所在地法院无管辖权。
  • 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 一般到被告所在地起诉,你所在地法院无管辖权 。
  • 如果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了,就不能在户口所在地起诉了
  • 起诉必须是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
  • 要在被告居住地起诉。
  • 这是可以的。
  •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详细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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