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国土部7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的通知》提出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邢汾高速公路拆迁人以文件标准给予的补偿,我认为没达到此标准。我们房屋的主要建筑材料是石头、石板,建筑代价较大。另外,这是我唯一的住宅,现在就是把此房屋搬迁出去重建,补偿也不够用。我提出用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我一分钱不要,你们用这笔钱把此房屋搬迁出去,接通水电,我能居住生活就行,但他们以文件没有相应条款为理由,补偿不增加,也不给搬迁,我说这跟强迫别人低价卖出自己的东西有何区别。该怎么办?我只想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争议解决 2010-08-02 12: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邢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