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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一起喝酒打牌,中间一个男孩有事出去了,留在房间里的男孩和女孩发生了 性关系,事后男孩也走了,过了一会另一个男孩办完事回到房间也和女孩发生了 性关系,并且在一起住了一晚上,第二天男孩上班走了,和女孩第一次发生关系的 男孩陪女孩吃了早饭把女孩送回家里,女孩还让男孩跟自己买了 避孕药。事后一个月,女孩向男孩索要赔偿,被拒绝后女孩把男孩们告上了 法庭,法院以轮奸罪分别判两个男孩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请问这能构成轮奸吗?女孩在过程中并没有不愿意的意思,况且还和另一个男孩睡到天亮,进行了第二次性行为,这能构成强奸吗?如果二审还做无罪辩护胜算的几率是多少?还是请求法院量刑呢?

刑事辩护 2010-08-01 21: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强奸罪,二审可做无罪辩护。
  • 不构成强奸罪,二审可做无罪辩护,建议及时二审法官、公诉人沟通、当事人沟通
  • 如你所述是事实且女孩当时也未喝醉是清醒的状态,应该不构成强奸罪。一审认定事实存在问题,二审中也可作无罪辩护,但改判的几率低,需要和二审法官和公诉人沟通,使之能够认可辩方的辩护意见。
  • 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是属实的话,应该不构成强奸罪,尽快上诉,争取2审改判,上诉期为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0天之内
  • 不能算是轮奸,构成强奸很勉强,但是,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司法现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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