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父亲于2012年12月1日被吴忠市**物流速递公司录用,至今为其工作2年零3个月。录用时父亲年龄为48岁,当时公司方面说因父亲年龄偏大未能签订劳动合同,承诺日后会想办法解决劳动合同的问题。但是至今未能签订,多次询问仍在推辞。并且不能享受各种应有的劳动福利待遇和养老保险。并且当时说定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工资为730元,但此后的8个月父亲一直领取的是试用工资,其他员工则领取的是1300元的劳务工资。父亲与领导沟通后于2013年8月开始领取1300元劳务工资,此前7个月说定的劳务工资并未补发。工作2年零3个月期间公司也未给父亲缴纳过养老保险,期间的各种福利都有发放,但从2015年春节福利开始不再发放,与公司领导协议未果。

其他 2015-03-04 14: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吴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