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尊敬的律师;我与人合伙经营加油站(证照齐全),我主要负责安全方面的工作,昨天我和加油员违规向一顾客出售散装汽油,(该顾客未取得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散装汽油购买证明信),昨天中午该顾客因家庭纠纷,用在我站购买的汽油故意烧伤三人,伤势严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十九条: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问:我这算不算情节严重,是不是已构成了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5-03-04 1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