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半个月前,我到学校后面租房子,看了房子后,发现房子不安全,人员比较杂,所以,就提出要房东给我保管一些贵重物品(里面有笔记本,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数码相机等),房东很爽快的答应了,然后就付费,前天,我去拿的时候,发现笔记本包不见了,所有东西都掉了,房东在一楼开一个店子,我住在二楼,是前一天下午给到他那里的,第二天中午门面没有开,下午我去拿的时候自己发现包丢失的,找到时候发现房子的后门是开的,老板其他东西没有掉,好像丢了点零钱,我损失大啊,请问,这种情况,房东应该负责任?理赔房东应该付几分责任?现在他老是躲我,电话也不接,要不就很不耐烦,我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10-08-03 09: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