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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与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是成都公交集团,于201520合同到期,不给我们签了,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们,最后一个月工资应该发满吗

其他 2015-03-10 11: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其一,就工资发放问题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其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行终止,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续签合同的除外,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就劳动争议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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