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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8年1月22日与公司签订了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一年合同,现公司于2/26将本人炒掉,请问3-12月份的工资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发给?

其他 2008-02-26 1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补偿金看你在公司工作多少年。
  • 您好,对合同解除前的工资如单位未付可以要求,但对解除合同之后的期限,因你未提供劳动不能得到.对目前的争议,你首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劳动仲裁你能赢.如你同意解除合同,则你只能要求经济补偿,可得到一个月工资(其中半个月工资是单位的双倍补偿).所以你最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 只要你和你公司办理被炒掉的书面手续,你最起码可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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