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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男友分手时他答应给我分手费,但是已经过了6年了一直没给。他说明年6月份给我,我想让他现在写张欠条,这欠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他反悔了,我拿欠条能要回钱吗?

其他 2010-08-05 17: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直接写张欠条,写明所欠金额,还款日期,签字即可。
  • 依据欠条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 如果真的要这么做的话,具体可以这么操作: 题目写:分手费支付协议 或者 协议、合同均可 先列明甲方 乙方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情况。 先设定甲方为男方 你为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 1、甲方支付乙方分手费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2011年6月30日以现金(汇款、转账等)方式一次性付清。 2、若甲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按照分手费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 3、本约定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约定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二零一零年 月 日 上面的协议已经签订,具有一般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为达到更强的证明效力,建议持合同到你户籍所在地或者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到期他要是不依约定支付,可以持公证后的协议起诉。 另外,提醒下的是,对分手费的态度,不同地方的法院不尽相同。但是,我的建议是,协议签订后,追讨分手费是你的权利。你可以放弃,也可以相对方主张,甚至起诉。
  • 可以以欠条要钱。
  • 直接写成欠款,写明还款日期,签字即可 据此可以拿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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