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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八月提出辞职,八月中旬可离职,八月的工资要到九月底才可以拿,还有交了五百块押金也是要到九月底。请问这属于拖欠工资吗?我觉得既然离职了就可以拿完所有的工资和退回押金,请问我应该怎么讨回工资与押金? 押金单的收条写的是培训费。

其他 2010-08-05 16: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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