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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婚前借给了先生16万,婚后以我的名义贷款50万(一贷出来就转给他,我没经手过一分钱)。然后又以我的名字买了一辆车,之后他拿着我的身份证自己去办过户手续过户到他名下。接着又以做生意之名让我又帮他借款30万(所有的借款都没有让他写借条)。他又以他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现在银行的贷款,车贷他都没钱并不还了,借款也没还。都要让我来承担。我现在想问的是:1.如果在婚内,银行的钱没还,到时法院是只起诉我一个人吗?要我自己承担吗?2.如果我要跟他离婚,那么婚前借给他的钱和婚后借给他的钱能要的回来吗?还有银行贷款,车贷都要我自己承担吗?(车子都是他在用,他又不卖车)3.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还不到5个月,我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吗?以上是我的情况和问题!谢谢!另:从我怀孕开始他就常常夜不归宿,包括坐月子时也没回家过。我怀疑他外面有人并且租了房子!请问我如果请你做我的代理律师,你有办法帮我调查这个吗?

其他 2015-03-11 1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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