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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通过快递形式发出,但是是门卫代签收的,现在员工与没收到为由认为该解除合同无效,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认定本人已经签收。

诉讼 2015-04-08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l解除合同通知只是形式,符合条件就可以解除。
  • 你好,快递上面是否有员工的电话,是否写明快递里面的内容,门卫是否尽到通知义务?
  •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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