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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96年和我前夫离婚,净身出户,儿子判给了我前夫,房子也都给我前夫了,我现与一男友从2000年至今2008年已经在一起同居八年了,没有登记,只是摆了酒席,我在四年前购买了一处房子,面积为157平方米,共计三十万元,我现在的情况是我有一个儿子,我的男友也有一个儿子,自从我和我的男友同居八年以来,我男友的工资卡一直都放我这,全由我自己支配,平时生活费也不用我花一分钱,全都由我男友承担,我现在想问一下,我在四年前购买的那处房子有没有我现在同居男友的份?如果以后我们分开了,我男友能分割多少财产?我想把这个房子只给我的儿子,可不可以?房产证是我的名,我是在2007年中旬过的户,过到我的名下的,我想把我的这个房子留给我的儿子,目前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我去世了,我的这个房子到底如果分割,我现在的男友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割这个房子财产的权利?

其他 2008-11-05 19: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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