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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60多岁的老爸被张某某两兄弟打了,医药费一直没给经民警和村部调解还是不给又多次恐吓,追赶我家人。一晚我与同学喝酒到凌晨4点,然后我等5人跑到张某某家讨个说法,把他的大门砸坏了,张某某没有伤,我与一同学轻伤2级。请问我们会够成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16-07-16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具体情节和相关证据,公安立案追究你们没有?是否构成犯罪公安会审查。
    【追问】这种情况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 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需要根据他的伤情、伤残和花费的费用来计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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