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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上海户口,工作2年,公司未交公积金,现要离职,是否有办法让单位补交这2年的公积金?谢谢!

抵押担保 2019-03-12 05: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不补缴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 合同期内被辞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积金当年度的可以补交,前1年的公积金无法补交,因为已经跨年,涉及到利息的计算。  单位补交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一、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 一般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是帐户里的钱始终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 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 不可以用来贷款。并且个人公积金不可以个人缴纳, 只可以自行缴纳"三险" ,公积金必须有工作单位代为办理。 2.特殊情况辞职后公积金可以取出的特殊情况 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当地户籍职工调离当地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3. 其他情况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4. 办理方法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需开具新单位的证明,不同省份没有关系,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负责办理的。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不补缴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否则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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