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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去年秋天,我父亲(63岁)驾驶农用手扶拖拉机自西向东行驶,然后向南右拐,因为自西向东行驶时是个小上坡,而且路南有矮灌木阻挡视线,所以车开得很慢。手扶车拐弯完成大约五分之三时,我父亲发现路南一青年(邮递员)骑摩托车(但车后挂着助力车的牌子),靠路偏左边低着头快速向北行驶,此时两车大约相距20米。我父亲把车速减至原地响,同时大声喊“喂”,青年这才抬起头,把车头向右偏,但因车速太快,最终撞在了手扶车头上,而且手扶车头被撞至东西状,车底盘被撞碎。 补充:农村的村路,宽约3、4米,事故地点是个十字路口,青年只需向右大一点右拐弯,就能拐到右边的小操场上。当时只有当事人和我妈坐在手扶车上,没有其他目击人。 请问:双方分别应付什么责任?

其他 2011-10-08 13: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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