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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欠钱儿子需要还吗?情况就是我妈妈做生意亏本了,跟朋友借了几十万,现在别人突然去法院起诉,要我妈妈还清欠款,我妈妈现在没能力偿还,她一个月工资才3000.父亲去世了,留下一套县城的套房,如果我不继承父亲生前套房,把套房全部给我母亲。我是不是就不用替她还钱,还有就是我跟朋友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名字是我的,会不会也会被法院起诉拿走拍卖?

其他 2018-05-20 01: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母亲欠钱,以母亲个人财产偿还债务,儿子无需还钱。另外,你称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该房产一半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一半财产是你父亲的遗产,你应继承的份额财产,属于你个人财产。还有你自己购买的汽车属于你个人财产。因此,属于你个人财产的,法院不会执行拍卖的。
    【追问】法院要说要查封我父亲套房,朋友说只有脱离母子关系,才能不被连累是吗?
    【追问】还有说,我只要继承我父亲一半家产,我就要背负替我母亲还债是吗?
  • 母亲欠钱儿子需要还
    【追问】能告诉我为什么?我又没得到母亲任何财产,为什么需要还?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赌博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却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赌博是明令禁止的,不得赌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和法人必须无条件遵守。本案债务是因赌博所生的债务,因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当然不产生债的效力。赌博行为也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又称违反公序良俗。
  • 你好。你母亲的债务与你无关,你不需要偿还的
    【追问】陈律师,有空吗?我能打电话请教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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