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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姐合资开了个公司(店铺经营),开店铺费用是由父母出,口头协议盈利儿子占四层女儿占六层,公司财务,等由女儿管理,其经营儿女共同经营,儿子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店铺一直处在盈利状态,其经营期间女儿家庭费用(水电,暖气,电视电脑,饭菜等),等都是店铺费用给其丈夫买手机(5000元)考驾照(7000元)衣物等算1.5万女儿旅游几次,花费(机票,车费,衣服首饰等)约4万左右现在因店铺店面问题关门。女儿在别的地方开了个店铺,说其所有费用(装修,进货等)都是其丈夫拿的,我想问下怎么能拿回我应得得那一部分!这个能不能起诉,怎么起诉?

其他 2015-03-18 15: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键要看证据情况
    【追问】谢谢,其买的物品和其旅游等都只能口头承认,但是家里用度都不承认,说没有用店里一分钱,我们能申请调查其老公工资存折等的状况吗?还有这个如起诉算民生案件还是商业案件,现在进货卖货所以单据都在,能找会计师算出盈利多少,结业是是多少,最后还父母借给我们开店的钱是多少,这些都算是证据吧,能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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