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当日与南向北正常行驶,当时是刚下过大雪不久路比较滑,而且当时天已经黑了。被撞伤者也是由南向北行驶。此时由对面过来一辆大车由于车灯太亮晃了我的眼睛便把那人撞倒。发生后我便把伤者送入医院,并支付医疗费用7000。经观察伤者伤势不是很严重,住了半个的院便出院了。 一直持续到2010年7月19日,他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支付医药费11900.25元,交通费671元,营养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护理费2500,元,误工费9000元,总共25671.25元还有精神抚慰费伤残赔偿费待定。 从我个人角度出发我家庭生活困难不仅要支付两个孩子读大学的高昂学费还要抚养两个年过七旬的老人。赔偿能力有限。希望你能给予我帮助,在这里我向您致以由衷的感谢。希望能尽快得到您的帮助。再次感谢

其他 2010-08-11 01:0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