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我是广东一公立学校的老师。现已辞职,听说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教育局应当开具一个同意辞职的批文,但我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教育局只是在毕业时的三方协议上写了同意解聘并盖有公章。这个可以作为辞职批文吗?2.我的档案现在已经转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打算明年考取原籍的公立学校,如果考上,到时候新单位调取档案的时候会因为没有以前教育局的辞职批文而有所影响吗?

仲裁 2010-08-10 17: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内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