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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10月到某公司上班至2015年2月,期间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还有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的保险和2015年2月的保险也未购买,但我只有一张离职证明,其它证明自己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都没有,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如果能的话能得多少,补偿是按实发工资为基础还是按购买保险基数的为基础呢?

仲裁 2015-03-19 2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你可以以此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进行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和经济补偿金赔偿的。
  •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 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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