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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你好 我有件事情想请教你 就是在08年的时候 我把我还没办房产证的房子卖给了别人 当时我老公不知道这件事 他是浙江人 一直在浙江 我在江西上班 房子是在江西 我卖了房子 他今年才知道的 当时的房子是没有办理房产证的 只是我与那个人签了一份合同 卖给他是1600一个平米 我是亏了几万给他的 并且把房子的所有钥匙交给了他 他就在09年把房子装修了 后来也搬进去住了 到现在他打电话说要与我老公一起配合他去办理房产证 我没办法 只得跟我老公说了这件事 我老公当时就很气愤 问我为什么这样做 不经过他的同意 把房子卖了 前天房地产公司的人也来电话了 说要我去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的名字会是我的 我老公却说他要去起诉我们这件事 我就劝我老公不要这样 而可以与买房子的那个人协商 叫他补起差价 现在的房价是2800元一个平米 可那个人却不同意补差价 请问律师 这份合同有效吗 那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8-13 16: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首先要确认该房产的性质,即房产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购房人是善意第三人,则该购房协议有效!否则无效! 3、如合同合法有效,购房人不同意补差价符合法律规定! 4、你与老公的事情,在以上1的基础上,协商处理!
  • 合同有效 支付你老公一半的卖房款,承担你老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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