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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三年,现在有一个23个月大的孩子,现在要离婚,男方管我要彩礼钱,但是他们买车的时候管我爸借了两万块,现在那两万块也不给我爸了,我想要回那两万块,可以么

离婚 2018-09-19 17: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问题我看清楚了,如果你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用返还任何的彩礼电话你把载量块钱如果有借款凭证也应该饭碗完美
  • 可以主张要回
  • 要彩礼的前提一般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要回彩礼的可能性也不大。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确定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按照习俗给付之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形,人民法院应应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离婚为条件。鉴于此法律条文,其余按习俗给付之彩礼属于赠与,不支持退还的请求。但是在法律实验中对于结婚时间过短的,法院一般也要求适当退还。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要看情况————请律师介入为好————
  • 你好,如果有借条的话,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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