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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我入职贵港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至2010年6月,但公司一直没有帮我买保险,公司的解释是,要工作满一年以后公司才帮买保险。2010年5月的时候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直到现在,公司还是没有帮我买保险,而且签订的三年合同也没有发到我手上。我现在可以以公司没买保险为理由不用提前一个月辞职吗?因为我现在急于要辞职。如果公司一直不派人跟我交接工作,我要做些什么来预防公司到时候追究我不交接造成的损失呢?因为我们部门主管说,要我等找来新人,培训好新人后才能让我走,我觉得太推脱了,我的工作完全可以先由个老员工接替顶班的。如果主管总是不派人和我交接,我又急着离开,到时候说我没有好好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我百口莫辩啊。

其他 2010-08-12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以公司没有给你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工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 劳动者解除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取得单位的同意。像你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通知用人单位就走人,而不必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你曾通知过单位。
  • 你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结清相关费用(保险工资、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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