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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把房子买给了一个女孩妻子不同意,丈夫去世了,户名是丈夫的,房产证没下来,房子是谁的。

离婚 2015-03-27 14:18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一般的财产,属于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非常感谢,办了继承公证了,但女孩住在里面,房产证又没下来,与丈夫的交易都是瞒着妻子的,请指点怎样继承
  • 你好!房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话,属于共同财产,丈夫无权擅自处分;如果房子是丈夫个人财产,则可以由丈夫决定是否出售。
  • 共同财产的,,,
  • 你好!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丈夫无权擅自处分。丈夫去世后,其中一半作为遗产处理,由其配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通常均分。
  • 你好,没有办理过户,其妻子有继承权
  • 首先,丈夫生前把房子卖给了女孩,并女孩已经住在此房内,实际占有此房,如果她支付了等价的房款,并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她取得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说您丈夫有提供了你同意买卖的说明或其他文件。就证明她是善意第三人,那此合同就有效。虽然您丈夫去世,但您作为继承人有义务配合过户。如果您有证据证明你在卖房时已经表达过自己不同意的意思给女孩,那你可以以此房为共同财产,你丈夫无权独自处置为由要求确认此合同无效。
  • 是丈夫继承人的,但有义务配合把房屋过户
  • 您好,户主没变,还是丈夫名下的。如是婚后购置,则妻子有共同处分权,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的你有合法继承权
  • 您好!请问您什么时候知道丈夫与对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你好,房子如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买卖无效。
  • 你好,可以进行继承。
  • 来电免费咨询,如果对方是恶意,买卖无效
    【追问】非常感谢
  • 你好,男方的
    【追问】你好,男方的是什么意思?
  • 没办理过户,房子还是丈夫的,妻子有权利继承
    【追问】谢谢,女孩和她的父母住在里面,丈夫与她的合同过户后再付尾款,妻子怎么办是对的
    【回答】起诉对方腾房,你对这套房子有所有权,对方没有占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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