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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女孩,6岁,我工作只有600元,可是我怎么才能将女儿的抚养权争取过来,我不想给男方小孩子,他工资2400元,可是他从来没有认真地抚养过小孩,一直是我父母在帮我们看,现在想离婚了,想要小孩了,怎么办?

诉讼 2010-08-17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你女儿一直有你父母抚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又因是女孩,由你抚养有利于女儿的生活起居,判决女儿由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可以委托律师为你代理争取
  •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时起诉离婚,坚决要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归你所有
  • 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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