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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5日请假,但没有以书面形式,请假为一个月,期间打电话给店长提出辞职。现在回到公司领取工资时,领导人给我说只给4月份的工资,给我都算不错了,还有五百多的提成和三百的押金就不给我,他的理由是我已经离职几个月了谁知道我做什么去了,为什么要给我?他还说我请假没以书面形式,辞职也没以书面形式因此我不占理。签合同了的,但总以理由没给我,请问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8-16 17: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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