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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在七年前在钱财上就自己但算了,我经营小店,管家和孩子他自己干了别的行业挣钱自己乱用,现在欠了不少外在,没有我允许也没有我签字,都是背着我整的,给我精神上造成了很大影响店都不想干了,我该怎麽办,他欠的债应该我去承担吗

离婚 2015-03-31 08: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 你好,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一起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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