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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1月25号下午发生几句口角纠纷经邻居劝开没有肢体冲突。当天晚上10:30过后对方带了7人其余3名喝酒不认识的男子带了凶器把我妈额头砍伤3公分包括多处淤青。请问这种够成轻微伤吗?第二天去了医院医生说是脑震荡医药费7600元都是我们自己垫付。。对方派出所有关系,调查取材料时对为对方做想,把我们说成过错方。。。请问我该咋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都没有解决,我该咋办。。派出所爱理不理的。找派出所时工作人员都说我们不配合。对方触犯法律了吗?是不是有责任划分?我有一段第一次调解的录音,对方很猖狂说还要打死我们两个。请问这段录音在法庭上有用吗?

其他 2015-04-01 09: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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