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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离婚,有一处共同房产,房子80%是我付款购买。现考虑到小孩要住,我也同意先将房子过户给男方,但我儿子是唯一继承人,就是男方再结婚生子不应继承此房产。是否应由男方给我儿子写一份赠予协议才有效?谢谢!

离婚 2015-04-02 1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让律师帮助你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相关事项.
  • 建议起草赠与协议并公证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用单独写赠与协议,只需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就行。
    【追问】欧阳律师您好!在离婚协议上写时,写此房只能由我儿子一人继承,那若干年后男方归老后,这样的协议还有效吗?男方如有再婚再生子,还能跟我儿子来争分此房吗?
    【回答】您好,直接约定说房产归儿子所有,办理离婚证时,同时办理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的手续就行。当然,建议委托律师起草这样的协议,否则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就麻烦了。
  • 你可以直接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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